攫取之手和帮助之手:
火耗归公改革如何提升了国家能力
2017年5月4日,第495期现代经济学系列讲座在新葡萄8883官网amg710会议室顺利举行。火耗原本指为了弥补粮税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银税熔铸时的损耗而加收的份额,后来成为了地方政府所有普遍的又没有特定名目加派的代称。火耗归公,呼声久矣,直到雍正年间方才实现。火耗归公改革是否提升了国家能力,以及如何提升的?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北京大学的郝煜教授,来展示他在火耗归公改革方面的最新研究。兰小欢博士和一些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郝煜教授提出,在火耗归公改革后,可能产生两个效应:减负效应和财政能力效应。减负效应是指,改革降低了附加税率,减少了民众的税负,提高了民众在正常年份和轻微灾害年份抵御生存风险的能力,降低了成灾率从而减少赈灾。财政能力效应则指火耗提高了省级财政可供调用的资金,一方面可直接用于发放银两另一方面充实了官方的粮食储备,这样提高了发生灾害时政府赈济的频率。并且,火耗提解程度越高,财政能力效应越强。
郝煜教授基于一个1710-1760的省级面板数据库,构造了双重差分模型。每年各省的normalized赈灾次数(来自《清实录》)作为因变量;火耗归公在某省是否已经推行的哑变量,以及该哑变量和灾害等级的交互项作为自变量;每年的灾害等级(来自《500年旱涝记录》)、进士人数、高官人数,省固定效应,督抚固定效应,年哑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改革哑变量系数显示,在非灾害或小灾害年份,改革后的省比没改革的省,赈灾频率减少0.61次/府—减负效应(绑住攫取之手)。灾害和改革的交互项系数显示,在严重灾害年份,改革后的省比没改革的省,相对于非灾害或小灾害年份,赈灾频率高出0.74次/府—财政能力效应(增强帮助之手)。控制省的固定效应,督抚的固定效应和高层政治影响后,估计结果依然稳健。
文/段玉柱 摄影/段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