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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课堂|郝进军:走出去税务系列——德国

  发布日期:2024-11-29  浏览次数:

11月27日下午,安永国际及并购重组税务咨询服务合伙人郝进军女士应邀来到新葡萄8883官网amg,为新葡萄8883官网amg税务专业硕士的同学们带来了安永税务实务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讲座主题为“走出去税务系列——德国”,旨在通过深入解析德国税务体系,为复旦税务专业人才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实务指导。本次讲座由新葡萄8883官网amg王殿志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郝老师介绍了德国的基本信息,为后续深入讲解德国税收体系打下基础。她详细解读了欧盟及欧盟指令,特别是增值税指令、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专利指令以及反避税指令,并重点分析了母子公司指令。郝老师指出,根据母子公司指令,欧盟国家符合条件的母子公司之间的股息跨境支付可以实现免税,并通过中国公司间股息分配相关税收规定比较加深同学们对国际税收规则的理解。

在介绍了德国的基本信息之后,郝老师对德国税收体系进行了深入讲解。她详细介绍了德国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动产转让税等,并且对于和德国相关的税务发展进行了介绍,包括BESP2.0支柱二的发展和欧盟碳关税等。在企业所得税部分,郝老师特别提到了德国特有的税种如贸易税,及申报方式如合并纳税,以及对于税务亏损等税务属性的对待。她将德国企业的亏损结转规则与中国企业亏损结转制度进行了对比,在德国税制中,符合一定条件下,德国企业的亏损可以向前结转两年或者向后无限期结转,而在中国,一般情况下,企业亏损只能向后结转五年。郝老师进一步阐述了德国的合并纳税制度,这是一种将企业集团作为一个单一的所得税纳税主体,通过签订“利润与亏损汇算协议”实现合并纳税期间所有子公司的利润转移给母公司,同时由母公司承担所有子公司同期发生的亏损。而许多国家包括中国都没有合并纳税的做法。此外,她还概述了德国增值税制度,特别是增值税反向征收制度,并对比这一制度在不同国家的做法以及与中国增值税处理的不同之处。

接下来,在谈到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和碳关税(CBAM)时,郝老师指出,CBAM旨在解决碳泄漏风险,通过确保进口产品和欧盟境内生产产品的碳价格相当,平衡欧盟境内与欧盟境外生产的碳成本,保护欧盟制造商的减排努力免受排放监管不严或缺位的国家或地区的损害。因此,CBAM在国内也被俗称为“碳关税”。CBAM对于中国产品出口德国将会产生影响。她还提到了德国特殊的不动产转让税,指出如果转让德国股权中不动产价值占比超过一定比例,该股权转让交易将被认定为具有转让德国不动产性质,并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讲座的最后部分,郝老师通过一个德国投资案例,结合之前讲解的德国合并纳税制度、利息抵扣制度、公司组织形式等知识,对该案例下的三种收购方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这些案例分析不仅让同学们对德国税务实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为他们的实务操作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本次讲座为同学们带来了宝贵的税收实务知识,特别是提供了理解走出去税收问题的新的视角,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满满。感谢郝进军女士的精彩分享!至此,本月安永税收实务系列讲座圆满结束!

撰稿人:郑光志

审核人:王殿志,许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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